关于做好2021年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
作者:
来源:
发布日期:2021-10-12
各单位:
为做好我校档案工作,请各单位按照《河北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意见》(校综字[2021]4号)和《河北科技大学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》,认真收集、整理2021年形成的材料,于11月15日前向档案馆移交。
档案馆
2021年10月12日